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度招投标课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基地秉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面向社会启动2016年度课题招标,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申报领域
(一)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1.中亚孔子学院情感传播研究
2.吉尔吉斯斯坦中小学语言教育研究情况
3.中亚孔子学院形象研究
(二)重点项目申报领域
1.基于“国际理解教育”和“情感地缘政治”的中亚汉语教材分析
2.中华文化中亚传播的路经研究
(三)一般项目申报领域
1.俄语在中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2.哈萨克斯坦教育领域语言规划及其效果研究
3.跨境柯尔克孜族国家认同研究
4.中亚维吾尔族华裔留学生语言使用及语言认同调查研究
5.自治区对外宣传实证研究
二、拟资助课题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基地2016年度共设立招标课题10项,资助经费共计62万元。其中,重大项目计划3项,资助金额10万元/项;重点项目计划2项,资助金额6万元/项;一般项目计划5项,资助金额4 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研究者均可申报,申报重大项目原则上需具有正高职称,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需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原则上需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2.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招标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国外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2.一位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参加一个开放项目的投标。正在承担开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投标。
3.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课题申请书,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招标课题申请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4.项目起研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重点、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四、招标课题的任务
招标课题的结题条件,参照《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投标联系方式
电话:0991-4332492
邮箱:2871557228@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教育大厦0629)
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石慧收邮编:830054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新疆师范大学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