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6-06 浏览次数: 170

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吸引和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充实和优化我基地研究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水平与能力,现结合我基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国内外公开招聘,能促进基地事业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各学科发展需要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等高层次人员。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要从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出发,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建立健全按需引进、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重在使用、合同管理的选用机制。

第四条  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2、刚性引进学术水平和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3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及相当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且近3年取得以下成果:

4、作为主持人获省部级社科一等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业绩成果。

5、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近五年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在一般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

6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当水平人员等

  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我基地,按照聘用协议,以科研合作、技术攻关、学术交流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形式,定期来基地开展具体工作。

  柔性引进人员的待遇由我基地与其协商确定,我基地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便利条件。柔性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根据其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贡献大小核定,按月或考核合格一次发放。

  对于引进的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进行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的创新团队,根据我基地建设的发展需要及其自身学术成就、学术能力、学术前景及引进方式等,可给予1030万元的专项创新经费。团队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的待遇按照前款相应层次执行。

 根据工作考核及本人发展情况,基地可后续追加人才发展经费。

  招聘

1、应聘者可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的方式向基地提出应聘申请。基地要积极主动延揽人才。

2基地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年度用人计划,确定进一步考核的人员范围。

3基地织不少于5人的同行专家组对应聘者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并提出对应聘者学术水平和履职能力、是否引进、引进层次等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4基地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引进人选,上报名单及人才引进报告,报告应包括对拟引进人才的简要介绍、评价以及引进后的安排和使用

第十条  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实行基地管理。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人事处负责目标管理和任期考核;基地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和年度考核。

第十  待遇落实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其配偶原则上应是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家正式职工。否则, 可以考虑以编制外聘用形式安排工作。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基地统一管理,按规定和所聘岗位享受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相关工资津贴待遇。

3、所涉及的住房补贴、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由学校财务处代扣代缴。

第十  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1基地对各类引进人才均实行合同管理,刚性引进人才的服务期至少10年。柔性引进每年工作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3个月,且连续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2、刚性引进人才,若服务期未满要求离开我基地(调出、辞职、自费出国等)或工作考核不合格被基地解聘者,本人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按服务年限差额支付10000/年的违约金;照顾性调入或聘用的配偶(子女)同时调出或解聘。

  第十三条  基地成立由基地领导及教授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引进计划,以及对拟引进人才的初审、考察、评价等工作,并提出聘用意见。



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

 2016610



 

版权所有:新疆师范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Copyright ©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新ICP备05001451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编:83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