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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研究中心网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6-06 浏览次数: 74

中亚研究中心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中心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网站建设和应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需明确信息维护工作人员,负责网站信息采编、更新工作;维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专业技术技能。
第九条 本中心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建立健全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 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谁受理,谁落实”的原则。
第十二条 办公室要按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更新维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认真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更新、维护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第十三条 本中心工作人员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规范上网信息发布流程。一般情况下,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拟稿人拟稿后经本人初审、办公室复审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等。上网信息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信息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十四条 网站上发布、转载新闻依据《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本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第十六条 网站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链接,不得从事与政务网站不相符的活动。 
 
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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